【家长档案】
家长姓名:刘女士
家长背景:北京某公司员工,刘同学的姑姑,学生在加拿大某教育局读10年级,刘同学的母亲陪读,在那租的房子
【案例分析】
刘女士是学生刘同学的姑姑,刘同学在加拿大某公公立教育局读10年级,刘女士想去加拿大看下刘同学,并顺便去加拿大旅游。这属于Visitor签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探亲签证。 这和学生的签证在准备材料上稍有不同。首先不是父母,所以需要姑姑做一个和刘同学的亲属关系公证。再准备其他使馆指定的材料,如工作证明,准假证明,资金证明等。主要难点是访问的解释,刘女士不是学生的父母,只是去看学生,工作也一般,很有可能引起签证官的怀疑,是不是去那边就不会来了,想刘女士想打那边打黑工。所以在探亲解释方面我们下了一番功夫,让签证认为刘女士看完学生后肯定会按时回国,消除签证官的顾虑,这样就顺利地帮刘女士拿到了10年往返的签证。刘女士开是还以为只能申请单次入境的签证,我们帮我拿到10年往返的签证非常开心,也非常认可我们的工作。
【万佳顾问点评】
不是父母也可以做探亲签证,主要是陈述要有力度并暗示自己一定会回到中国而不是留着在加拿大,这样就可以顺利拿到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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