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按照周数为单位预定,不再是session期数为单位,申请时需缴纳的学费押金依据学生申请周数长短来定,开课前14天需缴纳所有费用,16-24周(4-6期)一次性付费的学生享有5%折优惠,28周以上(7期以上)一次性付费的学生享有10%折优惠。开课后取消或者辍学押金不退。新的收费、退费标准于2014年1月开始执行,具体归纳如下:
1.预定4-8周(1-2期)的学生必须在申请时缴纳4周(1学期)的学费$1790。
2.预定12-24周(3-6期)的学生必须在申请时缴纳6周的学费。
3.预定的确认和发票清单都将以周数来定,不用期数。到校注册前的14天之前必须付完全款。
4.延期预定必须在延期之时兑现学生原始合同的最少周数。
5.2013年9月13日以后入读的学生将按照2014年入学协议上的押金、预付款折扣、退款政策执行。
6.在预订期数之前完成112级的学生被免除于退费政策,并将退还剩余学费。
开课前退费政策:
1.如果学生签证被拒可全额退费
2.如果学生开课前取消预定的课程,并且没用ELS的I20入境可以全额退费
3.如果学生用ELS的I20入境,但是没有在开课时间报道,只退部分的费用
*预定4-8周的学生,ELS将不退4周的学费
*预定12周以上的学生,ELS将不退6周的学费(不可退的费用依据当时每周的价格计算6周学费)
开课后退费政策:
1.初始预定的四周学费不退,延期预定不适用这个政策
2.四周之后,如果学生没有完成预定周数的50%,按比例退还学费。这个退费从学生最后一天出勤的时间按周计算,依据实际的、较短长度的学习当周价格计算。学生当周出勤一部分也按照整周出勤计算退费。
3.如果学生完成预定周数的50%,学费不退
注:所有的退费要求必须书面申请,退费在书面申请后30天内完成,退费方式按照当时缴费方式执行。
2014年ELS各项目对应周数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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