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超市推车出门的一瞬,看见大哥。他正与熟人说着话,也看见了我。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虽然有十多年没见过面了,当年的帅哥变成了老哥,美人也变成了“老女人”。
他结束了谈话,朝我走来,身体略显臃肿,没有了当年的轻快,当年的意气。我心里叹道:“大哥老多了……”又幸庆自己今天没有素面朝天,画了淡妆,要不真是惨不忍睹,要吓坏大哥了。
不敢置信,一晃就十多年了,那时我们多年轻呀,多朝气蓬勃呀,多爱说爱笑爱玩呀。
那时我刚来美国,正是弹尽粮绝之际,幸运地在一家中餐馆找到一份跑堂的工作,给客人端酒端菜端汤,虽然辛苦,一天也能挣八九十块,生活费是没问题了。
大哥和我一样,英文不大灵光,当BUSBOY,端茶水收桌子设盘碗。他比我们几个跑堂的年龄稍大,我们都亲热地喊他“大哥”。“大哥,帮帮忙”,“大哥,快点”……
我和大哥特别聊得来,一方面我们在同一间大学学习语言,一方面我们都是北方人,吃馒头长大,普通百姓出身,经历相似。
大哥个头不高,其貌不扬,一副大黑眼镜挎在脸上。但他却是有些来头的:他当年是省城的高考状元,就读于北大地理系,后又读了研究生,在北师大任教。可他当时的主修外语是日语,来到美国可真是“耍棍棒的遇上提抢的——抓瞎了”,联系上语言课都得要人帮忙。
那时候我们是货真价实的无产阶级,打工赚的钱除了生活费,还要交学费。租着最破旧最便宜的房子,也没有车,有时坐巴士有时走路上班。我们打工一干就是十一二个小时,挨老板骂,受老板娘数落,但在晚上数数兜里绿钞票的时候,也是蛮快乐蛮知足的。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时不时地下班后去酒吧喝酒。其实我极不善饮,就是想放松一下,也感觉一下别人伺候自己的滋味,享受一下扔给酒保五块十块小费的快感。
大哥递给我和另一个女孩儿烟,我们也抽,抽着玩,不必在大哥面前保持淑女形像,不必正儿巴经。赖在酒吧的角落里,我们一聊就是一个晚上,说的最多的是为什么来美国、中国和美国的差别、美国到底有什么好、我们得到多少失去多少……
“其实,我对出国也无所谓,我这人对物质的东西要求不高,在国内教书挺好的。可老婆要来读书,我也得支持吧,读个博士得四五年,我就来了,家庭为重嘛。如果不来,现在我没准在南极考察呢!那时候我都报上去了,学我们这专业的,能上南极考察的机会可不多。人有时候不得不放弃些东西……”
大哥和我一样,也是以陪读身份来美。我见过大哥的妻子,脑筋聪慧又容貌娟秀。
“美国有两点好:一是上厕所不用带手纸了,二是我能买到鞋子了。我脚大,在国内买鞋费劲得很……”我胡言乱语道。
“我打电话回去,我老爸就说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了,我握着电话一下子就不行了,我老爸今年都80了。”大哥说着就声音哽咽了,眼泪含在眼眶里只是忍着。
“我是家里的老小,上面都是姐姐,我爸50多了才有了我呀。我现在每星期都给家里打电话,花点钱就花点钱,听听父母的声音也好。”
每次结账,大哥总是有绅士风度地要付钱,我们还是坚持AA制,不忍心宰大哥。
后来,大哥花了1000多元买了辆旧车,考了驾驶执照,当起我们的义务司机。休息的时候,他常带我们几个去农场摘苹果、游国家公园、爬山钓鱼。我主动带吃的,有时凉面有时手抓饭,有人带水带零食。因为我们都没有带丈夫妻子来,特别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有好多照片,我都是搂着大哥照的。在我眼里,他是最标准的大哥,脾气好,厚道,让人觉得踏实。
不久,大哥宣布了两个惊人的消息:
一、他要走了,要去外州读博士去了。“既然来了,一定要读个学位出来,以后回国也有资历些。”主修日语、来美还不到两年的大哥,托福考到了600多分,打工之余的勤奋用功可想而知。
第二、他离婚了,他没有说原因,后来我们渐渐知道他的妻子被一个美国教授追去了。在大哥来之前,那个教授帮助过她很多,俩人有了感情。
大哥走之前,我们又去了那家酒吧,算是饯行。同事两年,相处愉快很是不舍。我们要了平时不舍得喝的“蓝色夏威夷”、“痛苦的私生子”、“麦太”等酒,都是平时我们端给客人的。
“人活着和这酒差不多,乱七八糟地搀和在一起,不知什么滋味儿。”大哥喝下一口,脸上苦涩。
走到这份上,我也不怨她,我没谈过恋爱,上大学的时候,谈这一个就成了……没想到就走不下去了,在这里本来就没个家人,又遇上这么个事……财没发老婆先丢了。”
大哥眼睛红了,大男人又不敢轻易弹泪,使劲咬咬嘴唇,摇摇头,又喝下一大口。“我还是让她转给我老丈人,以前的,现在不是了,给他两千块钱(美元),我也没多少积蓄。”
“她人都和你拜拜了,给啥钱?你是雷锋呀?咋不给我点?”我忿忿不平。
“不必要给了嘛,你挣两个钱也是跑断腿挣来的。”另一个女孩儿跟着说。
以前老头子对我挺好的,也没啥文化,把我当个人物,见人就说‘我家姑爷,我家姑爷……’别人送斤好茶叶也塞给我喝。以前我还许诺给人家养老送终呢,算最后尽点心吧。做人嘛。”
大哥走了,也再没什么联系。我时常在丈夫面前提起他:那次搬家是他帮忙搬的、那一年感恩节是在一起过的、他宣布离婚后我怕他一人孤单,《秋菊打官司》的录音带也是他送给我的,因为里面说陕西话,我是陕西人。但和大哥的合影放在影集里,很久没有翻开了……
“呦,好多年不见了。”
“是呀,一晃就十多年了。”
大哥的两鬓染上了几抹灰色,尽管戴着眼镜,还是能看到眼角的皱纹。这些年,他经历了什么?学上完了?有工作了?怎么又回来了?我清楚,当今一张博士学位并不是一份稳定工作、一份好收入的保证。
我没敢太走近他,距离有三四步远,我在他眼里又是怎样的,一点都不敢问。我怕他看清我眼角的鱼尾纹,看清我涂着粉的脸,也怕他看清我人到中年不再纤细的腰身。女人终归是女人。这些年,我经历了公司裁员、跨州搬家、房价飙涨、丧父之痛……几番折腾,哪还能是那个风花雪月无忧无虑爱谈点诗琴书画的大小姐。
“都好吧,大哥。”我问。
“还好,还好,你呢?”
“还好,过日子嘛。”
不知怎么,以前大家那么相熟的亲热的,这么些年没见面,彼此都没有倾诉的欲望,只是问候了一下:“保重呀”,“保重呀”,就这样匆匆告别。
没问彼此的电话号码,也不想再联系。我也没问他是否成家,是否有了孩子。其实,说又能说些什么呢?处境心境都差不多。读书、找工作、买房买车养孩子……远离家人,过圣诞节没意思过春节没气氛,给家人朋友打越洋电话就是最开心的事情……
人在外面,累都是一样的,疲倦都是一样的,无奈也是一样的。但不管怎样,我们回不去了。
再见,大哥。我突然一下子觉得,初来美国在中餐馆打工的日子也是挺美好挺值得回味的,那时的日子就像火车开过,永远留在我脑海里的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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