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闯的大祸之一,便是做留学生时,暑期中去帮人家看孩子。第一天上班,便将三岁的金发碧眼,摔成鼻青眼肿,牙齿流血,上唇裂开,下巴缝了几针。
本来暗自得意,做留学生寻工作,象阿福上生意,三百六十行,行行不在行,倒底想做什么?去帮人家带孩子,也过了自已想儿子的瘾。
东家在上州买了房子,搬家之日我走马上任,将跟他们住到远郊,换下原来褓母。搬家时,主人嫌我们碍事,命我带他去街角小花园玩,他要荡秋千,我刚把他抱上去,将座位朝后一拉想送他上去,他己一个倒栽葱摔了下去,扶起来时己鲜血满面,惨不忍睹。
他号啕大哭,我魂飞魄散,拉了他跑回家中囗中便嚷着我付医药费,这对夫妇没有同意由我偿付医药费,因他们是有医疗保险的。于是我分外诚心地爱这个男孩,他叫爱文,手中一天到晚抱着一条小绒毯,睡觉时要闻着它方可入睡,我感到非常有趣,尽管有时怎么哄也不肯睡觉,但你将绒毯一角朝他鼻孔塞过去,不一会,他就嘴角带笑,两只碧眼瞇成一条缝。
七时正,约摸晚饭后我便下班了,厨房由女主人收拾残局,将碗盏冲水后放入洗碗机,我如帮她一起,她便连声道谢,我回房坐在书桌前看书或写作,她削好水果便会唤我一同去吃並聊一会天,是我一天中最惬意之时刻,爱文来我房中找我玩,也是金发碧眼的母亲便很不安,一再地道歉,他再要吃喝拉睡,都是他母亲的事了。有时见他被母亲牵住一只手,他另一只手拖着绒毯,从我房中拉出去,我反而有一种失落感。
后来他开始躲起来,床底下、壁柜里、最后他发现躲在书桌下最安全,常常倚在我膝边直到熟睡,后来他问我你为何老是按摩膝盖?我说我膝盖酸痛,怕冷。
于是一件令我难忘的事发生了,爱文晚上爬到书桌下,便用他那条心爱的绒毯小心地盖住了我的膝盖,然后用他整个人拥抱着它,小小的绒毯又薄又轻,也己拉扯得疏疏拉拉一块破毯而己,但它确实给了我温暖,尤其是冬日之夜,在异国他乡想念自己儿子的时候,桌底下露出他小脸上两只满是笑意唯我是亲的大眼睛,我写信回去叫丈夫儿子善待照顾小儿子的女孩,我也为自已年青时在家中任性无礼地使唤仆佣深感罪孽,那段经历改变了我的一部份为人处世态度,可以说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平等待人的道理。
假期结束,我回到艺术学生联盟,继续学业,他们曾百般挽留,但那不是我来美国的归宿及职业,我只是赚些学费补贴,只能满怀歉疚离开了。爱文应该大学毕业了,他不会记得我了,可是我却忘不了他和他的那条绒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