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美国时,我曾在一家书店里打工,每小时赚七美元的工资。那家书店的门脸儿很小,位于华盛顿(DC)红线地铁Farragut North站。这里向南不出百米就是白宫,在书店和白宫之间有个不起眼的建筑叫做Blair House,据说这里是杜鲁门决定出兵朝鲜的地方(可能记忆不准确,但是和一个重大历史事件有关)。
书店的老板姓林,是个台湾人。我那里的工友老金告诉我,林老板是个台独分子,很狡猾。我没有和林老板交流过政治观点,但是他是一个标准的商人。他对我也不错,每月终除了工资,还另外给我200美金做为奖金。这对于一个初到美国的穷学生来讲实在不是小数字。你能想象吗?这样一个不出20平方米的小房间,足以让林老板有能力买房买车了。
林老板非常自豪,一次他对我说,有很多名人包括索菲亚-罗兰到过他的店。这我相信,因为他的店位置太好。不过我的确亲眼见到了CNN的著名节目主持人Larry King。他来店里时,我和一个台湾来的叫做Candy的女同事值班。我当时到美国不久,不熟悉美国社会。当时Candy非常激动,和那老头搭话,老头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顺便说一下,美国电视台的主持人多半是经验丰富,年龄一大把的老头老太太。不像国内,尽是些年轻貌美的大姑娘、小媳妇。有回我看国内某电视台的一个小丫头采访好像季羡林或者什么人关于文学的问题。哎呀,看的我那个难受呀!小丫头根本不理解季老在说什么,于是整个访谈充满着误解、纠正、挫折,最后基本各说各话。
我在那里有三个同事:大陆来的老金、台湾来的Candy和一个非洲裔美国人Steve。我的工作主要是收银、码放报纸、杂志。这对我而言算是一个不错的工作,免除餐馆打工的痛苦,缺点是我值早班,每天六点钟上班,下午两点钟下班。
老林所卖的杂志有上千种之多。其中成人杂志用塑料密封,放在收银台的后面,以免别人不买只看。一回一个白种女人走到我跟前,问:“有没有《Playgirl》(姑且翻译成《花花姑娘》)!”,这是和《花花公子》对应,专门卖给女性读者的。这女人有四十岁左右,扎一根辫子,还算挺有魅力的。有意思的是她的神情,用镇定自若掩饰自己的尴尬。我当时也是内心充满好奇,但假装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如果有录像机录下来我们当时的表情,一定非常滑稽。
Steve有一米九的个头,戴着大眼镜,黑的程度在美国黑人中也少见。老林雇用他的理由之一是,他的大块头可以对那些企图抢劫的家伙产生震慑作用。他对我很好,经常在早晨给我买Muffin吃,我给他钱,他却说什么也不肯要。要知道,美国人很少这么干的。一回,有一个流浪歌手来买“泰诺”,他每天在地铁站吹萨克斯管讨钱。他突然对我说:“你不应在我们国家。”Steve来了以后,我说你的朋友不让我呆在你们国家。“是吗?谁?”他非常惊讶!我告诉了他,他无论如何要去找那个人,被我劝止了,我不想得罪人。可是他后来还是偷偷找了那人,然后做无可奈何状,说:“This is America! This is my country!”。那哥们以后对我恭敬多了。后来他谈了一个来自牙买加的女朋友,这个黑人女孩虽然也在法学院毕业,却没有找到工作,指望Steve接济。我辞书店的工作后,老金告诉我,因为Steve另有新欢,那个女孩险些用剪子剪下他的penis。不过Steve确实女朋友不少,每到周末他一个人值班时,可怜的老林损失就大了。他把老林店里的小吃,花生、杏仁和巧克力之类的东西,慷慨地给自己的女朋友吃。当然不收钱了。
我后来和老金成了好朋友,现在还经常联系。老金是上海人,工农兵大学生,现在加入美国籍了。他对中国的热爱之情,让你觉得完全是偏袒。一回我问他:“你这么爱国,为什么还要加入美国籍?”他的回答太有意思了:“这不矛盾!当美国人好赚钱!”不过刚开始共事时,我们却相处的并不和睦。他是个好人,经常无私地拉着我游览和买菜(对于刚到美国又不开车的人,这是件大事儿)。但是他也是一个很bossy的人。我开始到书店工作时,担心失去工作,可是感觉被他manipulate的够呛。一回我去Blair House送报纸,中间肚子痛,回来的有点儿晚,被他痛斥了一番。当时真想痛打他一顿。
我因为受不了每天起早之苦,便辞了这份工作。
我的感想是,到了美国,如果可能,一定要什么工作都做一做,这样你会更加了解美国。